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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体育《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2-09-26 17:18浏览次数:

  EMC体育9月20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服务市场主体动员会暨机关作风建设、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推进会。市委书记王晖要求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作风建设”的主动意识,以过硬作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一流营商环境滋养市场主体“青山常在、峰峦如聚”。

  近年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民营企业服务,将民营企业服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狠抓制度创新,强化政策落实,会同市工商联成立南通市民营企业环境保护服务站,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针对不同行业汇编普法手册,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座谈及培训授课,实行分类和差异化监管,持续支持民营企业健康绿色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我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制作了《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推进。

  今天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南通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罗加宏、南通市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部长钱德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副局长张军、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处处长赵建峰和部分商会及企业家代表,本次发布会共有四项议程:一是由南通市工商业联合会罗加宏副主席介绍服务民营企业和用好《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具体做法;二是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军发布《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介绍《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编写的基本情况;三是向与会代表赠送《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四是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罗加宏副主席介绍服务民营企业和用好《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具体做法。

  大家下午好!自2018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市工商联探索成立民营企业环保服务站以来,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多次召开行业商会环保工作会议和政策宣讲解读会EMC体育,在全市民营企业中推广设立环保总监制度,分行业印发环保手册,在11个行业商会聘请12名环保联络员,成立南通市环境执法监督委员等,民营企业环保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双方按照《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合作协议》,在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强化环境执法检查、科学指导企业治污等六个方面出台了18条举措。印染行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完善、电极箔生产企业废酸污泥处置、家居企业大气污染分类治理等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共同培育14家企业列为省绿色领军企业,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是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民营企业经营活动中易发生环境法律风险的环节,结合日常环境执法监管中的高发频发环境违法问题,总结、提炼、汇编而成。它既是生态环境局引导民营企业绿色发展、防范环境法律风险实践的智慧结晶,更是聚焦“营商环境”“机关作风建设”双提升的务实举措。

  今天,双方共同举行“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发布和赠书活动,我就工商联全面深化双方合作机制,发挥“提示手册”作用,提高民营企业防范环保领域法律风险,介绍三项具体做法。

  一是引导民营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企业既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企业环保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美丽南通的建设。我们将积极引导企业,增强企业环保意识,统筹好企业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切实履行好保护生态环境的第一责任,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是充分发挥好行业商会的作用。全市现有商会组织359家,其中行业商会213家。建立商会的初衷就是要“用好商会”,服务好会员。我们将根据行业特点,发挥商会环保联络员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业环保政策、技术规范和“环保风险提示手册”宣讲活动,逐步提高企业环保法律意识;开展行业环保互查交流和走访调研活动,及时反映行业环保需求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行业自律。

  三是各级工商联全面深化双方合作机制。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助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指导各县(市)区工商联主动加强与当地生态环保部门沟通交流,建立更广泛的长效合作机制。切实迅速回应民企环保诉求,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研究制定支持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绿色发展的具体帮扶措施,努力推动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的制度体系。

  各位企业家朋友,媒体朋友们!为企业着想、助企业发展,是生态环境部门、工商联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手为南通民营经济绿色发展多做贡献,为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而共同奋斗。

  感谢罗主席。下面,请张军副局长发布《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介绍《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编写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抓好环境管理,有效避免因法律认知不足而产生的经营风险,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工商联联合起草了《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近年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民营企业服务,会同市工商联成立南通市民营企业环境保护服务站,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针对不同行业汇编普法手册,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座谈及培训授课,实行分类和差异化监管EMC体育,持续支持民营企业健康绿色发展。但从近年来的环境执法实践看,企业环境违法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并呈现出一定增长趋势(2019-2021年处罚案件数分别为868件、1212件和2045件),建设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挥发性有机物未有效收集处理等环境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特别是近年来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持续修订,企业环境管理的要求也在不断更新和提升,部分民营企业因环保法律认知不足而违法的情况并未完全杜绝,不仅给企业造成了直接的财产损失,还影响了企业的信用,对企业增值税退税、发债甚至上市等均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有鉴于此,我们结合环境执法实践,对现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紧扣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梳理总结,旨在通过风险手册的形式,指导企业规避环境管理风险、少走弯路。

  为确保起草的环境法律风险手册编写质量,切实实现指导企业环境管理、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的目的,市生态环境局在组织企业《手册》时,注重把握“四个原则”,全面保障《手册》编写水平。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手册》编写,目的在于给企业指明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向,而不能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为此,我们在编写时坚持以《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为依据,摒弃了“尽善尽美”的环境管理期待,按照“必须抓好落实”的底线要求,对相关硬性标准和要求进行了提炼,确保每一项风险提示均有依据、有出处,保障了相关风险提示的科学性、权威性。

  二是注重联动协调。强化与市工商联的联动会商,结合以往民营企业环境保护服务站企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注重将民营企业服务工作中提出的环境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梳理出来,及时听取市工商联有关意见建议,确保梳理内容的针对性。强化生态环境系统的统筹联动,考虑到《手册》涉及的内容多、专业性强,在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市生态环境局各驻县(市、区)局意见以及大气、水、土壤等各要素处室意见,确保了《手册》内容的专业性和全面性。

  三是突出精炼管用。当前,现行有效的生态环保类法律有30余部、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1000余件,涉及水、气、声、渣等各类污染要素。对所有环境管理要求进行事无巨细的展示和提醒既无必要,事实上也难以实现。为了确保《手册》务实管用,我们在编写时着重梳理与企业日常环境管理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有明确要求的内容,并尽可能以通俗易懂、精炼简洁的方式进行表述,确保相关内容易学、管用,真正实现助力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提升的效果。

  四是强化服务保障。《手册》的编写旨在推进企业环境管理,此种环境管理不是某个阶段、某一方面,而是涉及到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编写过程中,我们按照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建设流程,从项目建设前、建设时、日常运营管理中等9个方面,对企业可能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环境风险提醒,实现了对企业环境管理的全流程梳理、全过程呵护。同时,为保证风险提示的全面性、实用性,对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增值税退税、排污权交易等政策性内容,也一并纳入风险提示范畴,以保障《手册》服务的实效。

  在此基础上,我们组织完成了《手册》的编写,并根据有关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以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不同流程和重点环境要素作为划分依据,对企业建设前期、建设过程中、日常经营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关闭阶段等9个方面应注意的环境法律问题进行了梳理,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给出100条具体意见建议。

  一是企业项目建设前期应注意的问题(第1条至第10条)。明确了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守项目准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环评,发生重大变动需要重新报批,涉及建设土地用途变更的,变更前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让土地建设的,需了解土地转让人是否已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义务。同时明确了建设项目中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二是企业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第11条至第19条)。明确企业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落实总量平衡、依法落实排污权交易,同时开展自主验收、编制应急预案,做好风险防范等。

  三是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应注意的问题(第20条至第43条)。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明确了企业应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自动监测设备管理、自行监测、排污许可证管理、碳排放、清洁生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环境信息披露等工作。

  四是企业涉及大气污染防治应注意的问题(第44条至第58条)。对产生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钢铁等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企业、涉有机溶剂的企业、加油站等、涉粉尘扬尘企业、机动车检验维修机构、建筑施工工地、物料运输、产生恶臭气体的企业等提出大气污染物防治要求。

  五是企业涉及水污染防治应注意的问题(第59条至第65条)。明确了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应当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六是企业涉及固废污染防治应注意的问题(第66条至第75条)。对产废单位规范建立固废贮存场所、分类管理、规范设施标志、及时申报、建立台账、依法处置转移、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加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管理等方面工作做出提示。

  七是企业涉及土壤污染防治应注意的问题(第76条至第83条)。明确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对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土转运等方面工作做出提示。

  八是企业涉及噪声污染防治应注意的问题(第84条至第92条)。根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企业涉及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同时对招生考试等期间、噪声敏感建筑区、机动车、住房噪声、使用空调器等设备的经营者、商业广告宣传及文化娱乐场所等方面的噪声防治进行提示。

  九是企业关闭阶段应注意的问题(第93条至第100条)。明确了企业可依法交易排污权,在实施拆除活动施工前,应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做好土壤、废水、固废污染防治及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依法依规开展拆除工作,并做好环保工作总结和资料管理。

  感谢张局长。下面,请出席本次发布的四位领导向与会代表赠送《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

  下面,记者朋友们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记者朋友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谢谢!

  刚才,在介绍《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编写背景时提到,我市设立了民营企业环境保护服务站,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近年来关于民营企业环境保护服务站工作的一些情况?

  2018年,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南通市民营企业环保服务站,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规范经营,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行业交流。在全市11个行业商会设立了环保分站和环保联络员,促进同业交流和行业自律。围绕“促进技术进步,服务绿色发展”主题,在去年7月举办环境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协调组织70多家环保技术供方企业与340多家有环保需求的企业面对面互动,帮助企业破解环境治理的难题。先后组织召开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座谈会、全市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邀请各行业企业代表调研交流,共谋企业发展。

  二是加强普法培训。实施定制式普法,针对餐饮、建筑、化工、印染等九个行业,分行业汇编普法手册,先后发放3000余册。推进“提醒式”普法,围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新的法律标准,开展 “提醒式”执法,有效保护企业产权。强化企业重点人员培训,在全市900余家重点排污单位设立环保总监,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环保总监培训,就固废法、长江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解读,累计培训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环保总监8000余人次。

  三是注重正向激励。先后发布环保示范企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等名单,推进差别化监管,推动形成正向示范、带动激励作用。实施“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引导政策,鼓励违法失信企业登报致歉,对认真兑现承诺、积极配合整治的企业,减少经济处罚,鼓励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与金融监管部门积极协作,广泛宣传并落实绿色金融奖补等惠企政策,2019年以来,在全市为800余家企业申报绿色金融奖补资金1845.91万元。

  民营企业环保服务站通过各项工作,积极引导企业经营,推动形成了企业安心生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职尽责的良性互动局面。

  我们关注到,《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的内容比较丰富,具体的提示性内容针对性也很强。我们想了解一下,除了今天开发布会以外,后续将如何做好相关内容的宣传?

  赵建峰:感谢记者朋友的关心和提问,《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只是我们普法宣传的一个缩影,后续我们也会做好相关内容的宣传。

  一是依托市生态环境公众号平台,推出“环境法律知识100问”。以《手册》为基础,对民营企业环境管理问题作进一步梳理,聚焦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重点问题,以“一问一答”的形式为民营企业答疑解惑,进一步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抓好环境管理,有效避免因法律认知不足而产生的经营风险。

  二是结合“千人进千企”活动,深入企业精准普法。目前,“千人进千企”活动正处于深入推进阶段,我们将利用《手册》等普法宣传手册,了解企业生态环境需求和困难,结合企业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工作难点、困惑和疑虑。同时与企业保持日常联系和沟通,及时回应企业的生态环境问题咨询。

  三是结合环评许可,提前介入环保服务。依托事前服务、事中指导、事后监管的全链条环保服务监管工作机制,坚持做好建设项目环评服务工作,守好环境准入门槛。在环评许可阶段同步对企业做好环境法律风险提示,对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提高企业绿色发展能力。

  想采访一下我们的企业,您是如何看待《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的?您觉得《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对提升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有没有什么具体的帮助?

  近年来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更新,但民营企业在对法律法规识别过程中较之国企、大型外企的条理性、系统性有所差距,在日常工作中也遇到一些困难,《民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对企业内部环保管理有很大的帮助。我个人在多个方面受益良多,例如项目建设过程中,土地发生变更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效地规避了企业环境风险;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筹集和存放;同时我们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对噪音的管理、识别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这些风险点的识别对我们企业日后的管理工作,有着较大的帮助。

  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就到这里结束。如果记者朋友对发布内容需要进行深度采访报道,可以和我局宣教中心联系,由宣教中心统一扎口协调安排。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出席和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