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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扬州法院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2-06-04 00:48浏览次数:

  5月17日上午,扬州中院召开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对扬州中院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情况及实施意见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扬州法院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工商联、市工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网易新闻、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扬州日报、扬州晚报、扬州新闻广播、扬州电台江都频率、扬州电视台新闻、扬州电视台今日生活和扬帆等十余家媒体应邀参加本次发布会。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任国凡对扬州中院发布的《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解读,民二庭庭长顾国先、民四庭庭长汤咏梅、执行局副局长宋晓波分别通报“实施意见”推进落实情况并就媒体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研究室主任杨林发布扬州法院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

  中小微企业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新的重要力量,是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主力军,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近年来,扬州两级法院突出问题导向,注重靶向施策,主动靠前服务,开展了一系列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标准、强质效、优体验的全方位司法服务,助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更好发挥司法能动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扬州中院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了解企业发展难题与司法需求,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相关职能部门的完善建议,最终形成《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分六部分,共30条,从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公正高效办理涉企案件、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坚持依法公正善意文明高效执行、完善司法助企工作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全方位司法护航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以期能够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涉诉难题,激活中小微企业发展动力。

  作为法院商事合同纠纷以及涉公司类纠纷审判部门,将依法公正审理涉企纠纷,牢固树立商事审判思维,尊重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发挥裁判引领,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遵守契约、诚信经营。重点关注中小微企业涉疫纠纷,妥善处理诉讼中关于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以及不可抗力、情事变更等诉请。立足长远,促进中小微企业内部治理规范,减少中小微企业中法人人格混同现象。扎实开展“百名法官进千企”等活动。统筹协调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百名法官进千企”等活动,提高司法助企精准性。在全市范围内摸排梳理需开展重点服务的中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要求每名进企法官采取灵活方式解答法律咨询、做好诉讼指引,提高企业防范涉诉风险能力,帮助企业理性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合理确定纠纷解决预期,将工作做在前面,将纠纷化解在源头。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激活“总对总”诉调对接资源,深化与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工商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运行。加快推动市中院驻市工商联商事法官工作室设立并实质化运行,制定出台涉企纠纷诉前调解规范性文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大力推动市总商会驻中院调解工作室高效运行,为中小微企业推出多样化、菜单式的纠纷解决途径,帮助中小微企业实质化化解诉讼纠纷。

  将进一步完善务实举措,探索创新办法,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解难题、渡难关。一是有效发挥破产制度保护和挽救功能,坚持“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并举的审判理念 ,既注重通过破产清算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也注重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挽救具有发展前景的困境企业。进一步健全市场主体救治机制,依法甄别企业的运营状况和市场前景。对因资金链断裂、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清偿所有债务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我们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构等方式,进行庭外和解,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则积极引导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程序,给企业一定缓冲期,公平有序清偿相应债权,使企业再获新生。完善中小微企业退出机制,提高简易程序适用比例,降低破产成本、提高破产效率,提升债权人债权回收率。积极稳妥推进个人债务清理,尽量促成当事人达成谅解,帮助诚实而不幸的投资者走出困境。二是依法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产品,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保护,依法支持普惠小微贷款政策,助力支农小再贷信贷优惠利率政策。针对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中小微企业暂时不能偿还贷款的案件,积极运用金融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调解,在平衡各方权益基础上,通过分期还款等方式促进调解结案。依法否定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效力,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坚决打击非法金融,对涉及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发挥执行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意见》,并将在全市开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 专项行动,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对涉执企业信用状况设立“退出、指导、约束”三个清单,根据企业处于在业、停产、吊销、注销等不同情形,对企业的信用修复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的修复方案;以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和服务地方重点企业执行攻坚行动为两个着力点,夯实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地方重点企业的各项举措,为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为扬州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执行助力。

  今后,扬州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服务水平,聚焦企业迫切司法需求,了解企业发展新动态、倾听新诉求,锐意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水平,大力营造公开透明、保护投资、鼓励创业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