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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纾困十条” 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发布日期:2022-06-12 09:54浏览次数:

  广州出台“纾困十条” 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用电用气用水“欠费不停供”

  6月10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纾困十条”)。具体而言,“纾困十条”提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租赁房屋最高减免6个月租金等措施,旨在一步加大对广州市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帮扶力度,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纾困十条”提出要落实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情形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减免。

  “纾困十条”还提出,落实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纾困十条”提出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企业可以享受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纾困十条”提出,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为5.45%(含生育保险费率),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降低为7%。

  “纾困十条”提出,对承租广州市内市属、区属国有房屋(住宅用途除外)的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辖区行政区域的,再减免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最高减免6个月租金。

  各主管部门推动国有房屋承租方将减免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国有房屋的中间转租方减免中间转租差价。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纾困十条”提出,各区要引导支持集体物业、非国有企业和个人业主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或允许延期、分期缴租。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减免租金月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

  “纾困十条”提出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领域的支持力度;依托“粤信融”“信易贷”“中小融”等平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引导金融机构给予续贷、展期。

  “纾困十条”提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费率。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超过1%,帮助企业续保续贷。并引导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鼓励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信用保险,提升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纾困十条”特别关注中小企业,提出将围绕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联合银联、商超企业、电商平台发放消费券等优惠补贴;鼓励电商平台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网店押金、宣传推广、技术服务等费用;鼓励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广货出海”业务,推动中小企业抱团出海;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纾困十条”还提出,稳定班轮公司在广州地区主要出口航线的运力供给,鼓励外贸企业与国际货运企业、航运公司直接对接、签订长约合同,解决“缺箱少柜”问题。

  “纾困十条”提出引导高校和中职学校直接输送学生到本地中小企业就业或实习;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保障中小企业用工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促进技工院校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

  “纾困十条”提出组织开展重点产业链“大手拉小手”供需合作对接系列活动,引导“链主”企业、大型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将中小企业纳入“链主”企业、大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体系。

  “纾困十条”提出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治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纾困十条”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作为一类重点案件纳入“绿色通道”。同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违规及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

  “纾困十条”提出加快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纾困十条”提出,若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提升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效率。

  “纾困十条”提出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企业“纾难解困”工作机制,及时受理企业咨询和诉求。同时完善“穗好策”微信小程序,提供涉企政策精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