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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体育国际EMC技术与标准发展动态

发布日期:2022-09-20 07:07浏览次数:

  国际EMC技术与标准发展动态与趋势 简介? 基础标准动态介绍? 欧洲电信标准动态介绍? 美国FCC 标准动态介绍 CISPR 22:2006频率范围GHz平均值限值 峰值限值1-3 56 763-6 60 80A 级信息技术设备在3 米测量距离时候的辐射骚扰限值m V dB / m V dB / CISPR 22 新进展频率范围GHz平均值限值 峰值限值1-3 50 703-6 54 74B 级信息技术设备在3 米测量距离时候的辐射骚扰限值m V dB / m V dB / CISPR 22 新进展频率范围GHz 平均值限值dBuV/m峰值限值dBuV/m6-18 A级 60 806-18 B级 54 74 IEC 61000-4-3? 0.8GHz-6GHz? 移动终端和其它有意RF发射设备工作频段 欧洲EMC标准状态? EN 301 489系列标准? EN 300 386 骚扰? 辐射骚扰上限频率到6GHz。 辐射抗扰度EN 301 489? 80 MHz ~ 1GHz? 1 400 MHz~ 2 700 MHz? 3V/mEN300 386? 80MHz~800MHz;3V/m? 800MHz~9600MHz;10V/m? 960MHz~1000MHz;3V/m? 1400MHz~2000MHz;10V/m? 2000MHz~2700MHz;3V/m 电压跌落和短时中断The test levels shall be:? 电压跌落: 下降到0 %,持续时间10ms;? 电压跌落: 下降到0 %,EMC体育持续时间20ms;? 电压跌落: 下降到70 %,持续时间500ms(50 Hz);? 电压中断:下降到0 %,持续时间5000ms(at 50 Hz). EN 301 489附录C 复合无线电设备的EMC? 基本原则:按照各个产品的EMC标准分别评估,但是减少测量的重复性。 产品能独立运行? 骚扰: 如果各个产品的EMC骚扰标准具有不同的限值,那么复合设备的骚扰要求应该根据主要功能(厂商宣称)的要求来执行。? 主要功能的端口限值不在相应的协调标准中规定,而该端口在其它功能对应的协调标准中有规定,那么应采用此规定。 ? 抗扰度: 如果各个产品的EMC骚扰标准具有不同的限值,那么复合设备的骚扰要求应该根据主要功能(厂商宣称)的要求来执行。? 额外测试:-传导抗扰度(电信\信号\控制端口)-辐射抗扰度(电信\信号\控制端口) 多无线电设备? 每个无线电功能都能独立建立通信链路, 那么测试应当分别进行。? 如果每个无线电设备必须同时进行,那么设备应当联合测试。 FCC PART 15范围? (1)任何有意(intentional)、无意(unintentional)或偶然(incidental)辐射设备只要满足了Part 15的规定就可以运行,不需要再另外获取单独的执照。? Part15还包括技术范围、行政要求及将设备投放市场所应遵循的其它条件。? (2)除非其它地方对获取执照的要求另有规定,任何不满足Part15规章的有意辐射设备、或无意辐射设备必须按《通讯法》第301节的条款在取得执照之后方能运行。? (3)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根据《通讯法》第302节和FCC Part 2的第款的要求,任何不满足Part15行政和技术要求(包括未能取得FCC的认证或测试)的有意发射设备、或无意辐射设备都不允许运行,也不得投放市场。? 设备认证程序详见FCC Part 2的第J款。 通用运行条件? 任何有意、无意或偶然辐射设备的运行都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不能引起有害干扰;? 必须能承受由已经获得认证的无线电台、其它的有意或无意发射体、工科医设备或偶然辐射设备所引起的干扰EMC体育。? FCC的代理一旦认为某射频装置正在产生有害干扰,则该装置的操作者应停止该装置的运行。在引起有害干扰的条件被纠正之前,该设备不允许重新开始运行。 通用技术要求? 应按照良好的工程设计和制作手段来生产有意或无意发射设备。同时应尽可能地抑制来自某个装置的发射。无论这些抑制效果如何,电磁发射值都不应超过有关规章所规定的限值要求。? 用户在操作设备的用户控制单元时,不应出现违反限值要求的情况。? Part15中规定的限值并不能在所有情况下都保证设备不出现有害干扰。Part15中涉及的装置一旦对射频频谱的合法用户产生了有害干扰就必须停止运行,所以,FCC鼓励负责设备合格性的部门使用为保证通讯所必须的最小场强,这样可以使无用发射比规章的要求有更大的衰减。FCC还鼓励这些部门向用户转达如何解决有害干扰的方法。 测量标准? (1)FCC督请所有对Part15范围内的设备进行合格性测量的部门都使用相同的测量方法。任何采用其它测量方法的部门,应保证由此而得到的测量结果与用FCC规定测量方法所得到的结果相一致。设备合格性测试中所依据的测量方法以及实际上所用的测试设备应予详细描述,并将它作为该设备执照申请的一部分(对确认方式)、或包括在所要求的数据中(对合格声明或查证方式)。? (2)对于扫频设备,测量时应考察在测试报告中所选择的那些频率点。? (3)场强测量应尽可能在开阔场进行。若测试场地不是开阔场,只要场地已予校准,使测量结果能够对应于开阔场的测试数据,那么,也可以使用这种场地。对于只能在现场进行测量的设备(如周界保护系统、载流系统和用漏电缆作为天线的系统),为了通过查证或获得设备认证书,测量应至少在三种典型的安装场地内进行。? (4)对于有意辐射体,当测量发射的基频分量的输入功率或辐射信号电平变化时,应让电平电压在标称值的85%至115%之间变化。若是电池供电设备,则测量时应使用新电池EMC体育。 ? (5)受试装置的测量距离应尽可能采用规定的测量距离。测量距离是对应于下列两者的水平距离:测量天线与由受试设备/支持设备或连接电缆所围成的简单几何图形之间的最短距离。? 1)当频率30 MHz时,只要能保证不会成为近场,那么测量距离可以小于所规定的值。当测量距离小于规定值时,测量结果应用逆线倍频程)进行外推。除非职责部门能够表明,由于设备的大小/位置或其它因素不能按规定距离进行测量,或职责部门能够表明,对于某些庞大的数字装置和周界保护系统,在规定距离上的测量会造成近场条件;否则测量距离不允许大于规定值。除非职责部门能够表明在30 m距离以内测量无法进行,同时还要表明待测量的信号电平可以(在远距离上)被测量仪器检测到;否则测量距离不得大于30 m。对于距离大于30 m的测量,其结果采用逆线倍频程)进行内推。 ? 2)当频率30 MHz时,测量距离可以小于规定值,但要避免造成近场条件。当在测量距离小于规定值处测量时,根据测量方法不同,测量结果应该由下列两种方式外推到规定距离上的值。第一种方式:至少在两个测量距离处进行测量,并且其中一个为径向,以确定合适的外推因子。第二种方式:使用逆线性距离外推因子的平方(即:40 dB/10倍频程)。? 3)在递交给FCC旨在获取认证书的申请信中,申请者应规定所用的内推或外推法。若是为了获得合格声明和通过查证,则相关信息应与测量数据放在一起。? 4)规章中规定的测量距离等于或小于30 m, 除非这一距离会造成近场情况,否则FCC就将在该距离上测试该设备。若规章中规定的测量距离大于30 m,则FCC将在较近的距离上测试该设备(通常是30 m),然后用外推法将测量结果外推到规定的距离上。? 5)应在受试设备的四周测量足够数目的径向点,以确定辐射发射值最大的径向点。被测频率点上的最大场强值应在确认申请信中给出。 ? (6)应调节受试设备,使其发射电平最大。对于由用户增加了连接线缆的装置,测试应在保留连线的条件下进行。如果连线的长度已知,则测量时应使用该长度。如果还要连接相关的外设,则可以使用更长的连线)对于装在一个机箱、或多个机箱内,但通过电线或电缆连接的复合系统,合格性测试应在系统的所有装置都工作的条件下进行。如果某个有意发射体具有一个以上的天线或其它辐射源,并且这些辐射源是设计用来同时发射的,则传导发射和辐射发射的测量应在所有这些辐射源都发射的条件下进行。? (8)如果受试装置有外接附件连接功能,包括外接电输入信号,则该装置应在连接附件的条件下进行测试。受试装置应在外接附件的情况下满负荷地工作。装置和附件应合理布置,以使其在正常工作条件可期望的变动范围内产生最大的发射,并在该状态下进行测试。若装置有多个附件接口,则外接附件应与其中之一相连。只要求在典型外设的情况下进行测试,不需要测试各种可能的设备组合。与受试装置相连的附件或外设应是未经改装的、可在市场上买到的设备。 ? (9)如果受试设备由中央控制单元和外部的、或内部的附件(外设)组成,而中央控制单元和至少一个可以与控制单元连用的附件是由查证该设备或申请设备认证书的部门制造或装配的,那么在测试时,控制单元和(或)附件应使用由该部门所制造或装配的装置。如果查证该设备或申请设备认证书的部门不制造或装配中央控制单元、或至少一个可以与控制单元连用的附件,或者如果该部门能够表明中央控制单元或附件通常都可以在市场上买到,那么在测试时,控制单元和(或)附件应使用市场上专用的组合方式。只要求在典型外设的情况下进行测试,不需测试多种可能的设备组合。与受试装置相连的附件或外设应是未经修改的、可以在市场上买到的设备。? (10)复合系统是把装在一个机箱、或多个机箱内的不同装置用电缆连在一起的系统。复合系统中的不同装置要求满足不同的技术标准。复合系统的发射值无论如何不得超过任一单个装置所允许的最高电平。对于由A级装置和B级装置所组成的数字装置,其组合结果归为A级数字装置,所以只需表明系统满足A级设备的极限值即可。该设备组合不能用来获得B级数字装置的设备认证书或按B级数字装置进行查证。但是,如果某数字装置的组合是由B级中央控制单元(如个人计算机)和A级内设组成,那么在安装了A级内设(但不工作)之后,B级中央控制单元应仍能满足B级数字装置的极限值。 (11)由装置传导进入公共电源线 H的线阻抗稳定网络(LISN)进行测量。(12)有意辐射体或接收机(但不包括电视接收机)应该在装置能够工作的每个频段内进行测量,每一频段的频率点数规定如表1所示。表1 有意辐射装置测量频点数装置的工作频段频率点数 频段内的位置等于或低于1 MHz 1 频段中间1~10 MHz 2 频段高、低端高于10 MHz 3 频段高、中、低端 辐射测量的频率范围? (1) 对于有意辐射体,测量频率范围应从该装置所产生的最低射频信号频率(但不低于9 kHz)直至如下所规定的上限频率:? 1)如果有意发射工作频率低于10 GHz,上限频率为最高基频的10次谐波或40 GHz的低值。? 2)如果有意发射工作频率大于或等于10 GHz而小于30 GHz,上限频率为最高基频的5次谐波或100 GHz的低值。? 3) 如果有意发射工作频率大于或等于30 GHz,上限频率为最高基频的5次谐波或200 GHz的低值。如果Part 15中另有规定,那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 如果有意辐射体包含数字装置,则无论该数字装置是控制有意辐射体的功能还是起到附加的控制作用(即不具备使该有意辐射体工作的功能),所需探查的频率范围都应当满足上述1)~3)的要求或达到数字装置所适用的测量范围的上限频率。 装置所产生或所使用,或者装置工作或调谐的最高频率(MHz)测量范围的上限频率(MHz)1.705以下 301.705~108 1000108~500 2000500~1000 50001000以上 最高频率的5次谐波或40 GHz,取低值? 对于无意辐射体? 1) 除去下述2)和3)的规定之外,对于包括数字装置在内的无意辐射体,测量频率范围应从该装置所产生、或所使用的最低射频信号频率(但不低于辐射发射极限值所规定的最低频率)直至如表2所示的上限频率。表2 无意辐射装置的测量频率上限 ? 对于不包括数字装置在内的无意辐射体,若它所产生或所使用的最高频率以及它所工作和调谐的最高频率低于30 MHz,它须在9 kHz~30 MHz频率范围内满足辐射发射极限值。例如CB接收机或设计用于通过电线或电缆来传导其射频发射的装置,它的频谱应从它所产生或所使用的最低射频信号频率(但不低于9 kHz,对CB接收机为25 MHz)直至表3所示的频率。如果该无意辐射体包括数字装置,则所需测量的上限频率如表2、表3所示。数值取决于该数字装置所产生的最高频率和使用的最高频率,取其中的高者。 表3无意辐射装置(无数字装置)的测量频率上限装置所产生的或所使用,或者装置工作或调谐的最高频率(MHz)测量范围的上限频率(MHz)1.705以下 301.705~10 40010~30 500 ? 3)除去CB接收机,使用超外差技术的接收机频谱应从30 MHz测量到最高本振频率的2次谐波。如果接收机包含数字装置,则所需测量的频率范围应高于最高本振频率的2次谐波或者达到数字装置所适用的测量范围的上限频率(如表2所示)。? (3)对于基频的谐波和分谐波、以及那些通过与本振频率倍频而从基频中位移的频率应给予特别关注。倍频频率上的辐射也应予以测量。 ? 传导限值? (1)除去A级数字装置,对于要与公共电网相连的设备,在150 kHz~30 MHz频段内,由该设备传导回公共电网的射频电压应不超过表4所规定的限值要求。测量应采用50 H/50 的LISN,并测量电源端每根电源线对地的射频电压。? (2)对于要与公共电网相连的A级数字装置,在150 kHz30 MHz频段内由该设备传导回公共电网的射频电压应不超过表5所规定的限值要求。测量应采用50 H/50 的LISN,并测量电源端每根电源线对地的射频电压EMC体育。? (3)当仅仅使用电池供电,不会连接AC电源线工作或在连接AC电源线时禁止设备运行,此时不需要进行传导骚扰测量。如果在使用电池充电器充电时允许设备运行,AC适配器或电池电量消除器,以及不与AC电源线直接相连,而是通过与其它连接到AC电源线的设备而获取能量的设备,都应当进行传导骚扰测量。无意辐射体 表4 非...